歐盟提議限制玩具中的甲醛
發(fā)布日期:2019-02-21??【打印此頁】
根據(jù)CLP法規(guī)(EC)No 1272/2008,甲醛被歸類為1B類致癌物,并被玩具指令禁用。根據(jù)ANEC提供的科學證據(jù),玩具安全專家組的“化學品”小組建議委員會建議規(guī)范玩具中甲醛的使用。
目前,以下材料被發(fā)現(xiàn)存在甲醛:
聚合物:甲醛用作聚合物材料制造中的單體,可由兒攝取。遷移限量是根據(jù)世界衛(wèi)生組織(WHO)發(fā)布的每日允許攝入量(TDI)確定。
樹脂粘合木材:刨花板、中密度纖維板(MDF)、膠合板、酚醛樹脂(PF)和三聚氰胺甲醛(MF)等產(chǎn)品通常含有甲醛。該限量要求降低了刺激和癌癥的風險
紙張,紡織品和皮革:在制造過程中可能會使用甲醛。限制此類材料中的甲醛,可防止兒童或者敏感個體發(fā)生過敏性接觸性皮炎。
水基材料:甲醛可以作為防腐劑存在于水基玩具材料中,例如肥皂泡或氈尖筆中的墨水。它也可以在干燥材料中找到,其在使用前與水混合。
在2018年12月18,歐洲委員會(EC)已經(jīng)向世界貿(mào)易組織(WTO)通報了指令草案,該指令草案規(guī)定了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或其他玩具材料中甲醛的特定限量。該修正案將根據(jù)玩具安全指令2009/48/EC附件II的附錄C進行。征求意見期至2019年2月16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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